山南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 2018年9月10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预决算公开

措美县措美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2025-09-28 17:25:00 来源:措美镇人民政府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措美镇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其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本级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机关日常事务、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宣传、统战、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文秘、政策研究、督查、文件收发、史志档案、机要保密、会务、电子政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接待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干部退伍建设和老干部工作,承办人事调配、人员考核、人才等工作;负责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日常联络服务工作;负责群团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其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决策部署;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基层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党员管理、人员考核以及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开展干部、人才、老干部、驻村、两企三新、远程教育站点的维护使用等相关工作;指导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内各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村财乡管村用”工作;负责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村级财务监督管理、政策性补贴资金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财政业务和财政预决算编制与公开等工作;承担政府采购工作;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负责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农牧、林业、水利、交通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及项目管理,草场土地承包管理、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农牧业发展、防汛抗旱救灾、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统计等工作。

4.平安法治办公室其主要职责: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网格化管理、“双联户”管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扫黑除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人员管控、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反分裂斗争、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寺庙管理、人民武装等工作;负责基层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等工作,协调维护稳定和辖区内社会治理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工作;协助上级执法部门开展工作。

5.民生服务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教育体育、科技技术、优生优育、医疗保障、民政事务、救灾救急、劳动就业、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住房建设等工作。

6.便民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户籍管理、危(旧)房改造、古村(屋)修缮、改水改厕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的一站式便民服务工作,制定政务服务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综治和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7.农牧综合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镇农业技术推广、农机、良种推广、科技培训、蔬菜种植、草原管理、畜牧兽医、野生动物保护、渔业等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图书、群众文艺、体育、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指导开展旅游知识普及,宣传辖区文化文物旅游资源、开展旅游服务等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措美镇机构设置情况

措美镇核定行政编制31名,其中:镇领导职数11名(分别为:党委书记、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镇长、副镇长、武装部长)。核定事业编制24名,其中:便民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农牧综合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4年度收入总计1,962.20万元,支出总计1,962.2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3.46万元,下降0.68%。主要原因:项目类支出减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1,961.07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13万元,主要是因工程进度未完成,形成农牧名增收等工作成绩考核奖励资金结转1.1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3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1,962.2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46万元,下降0.68%,主要原因是项目类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收入1,961.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1.0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96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1.19万元,占96.89%;项目支出61.01万元,占3.1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61.07万元,支出1,962.2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59万元,下降0.74%,主要原因:项目类收入减少。支出减少13.46万元,下降0.68%,主要原因:项目类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13万元,主要是因工程进度未完成,形成农牧名增收等工作成绩考核奖励资金结转1.1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3万元。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2.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46万元,下降0.68%,主要原因是项目类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2.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64.86万元,占79.7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91万元,占0.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5.43万元,占8.43%;卫生健康支出89.27万元,占4.55%;农林水支出9.35万元,占0.48%;住房保障(类)支出127.37万元,占6.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36.84万元,支出决算为1,962.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非必要支出,杜绝浪费,实际需求低于预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501.77万元,支出决算为156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多。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年初预算为7.6万元,支出决算为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戏曲进乡村资金实际执行中需求低于预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1.03万元,支出决算为16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需求低于预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87.12万元,支出决算为7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需求低于预估。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1.21万元,支出决算为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需求低于预估。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11.34万元,支出决算为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推进滞后。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35.77万元,支出决算为12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需求低于预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1.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56.2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1097.12万元、津贴补贴1.64万元、奖金88.39万元、伙食补助费39.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5.4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9.6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06万元、住房公积金127.37万元、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1.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11.44万元、医疗费补助9.18万元。公用经费44.9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5.67万元、电费3.2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2.5万元、劳务费7.3万元、工会经费8.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3万元;资本性支出中的办公设备购置2.9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我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我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我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我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85万元,支出决算为14.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0.32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较2023年相比车辆保养费增多。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8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85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油料费、公车维护费、公车保养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0.32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较2023年相比车辆保养费增多。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1.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1家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44.9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74万元,完成预算的85.31%;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7.63万元,增长20.44%。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5162.95平方米。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主要用途为下乡、出差。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