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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措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2025-09-28 17:25:00 来源:措美县人大常委会

    目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关于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山南市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山南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措美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措美县人民代表大会设3个专门委员会,即:法制司法监察和民族宗教委员会、财政经济和农牧城建环境资源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社会建设委员会,为正科级。措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1个办事机构,即:措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为正科级。

第三条  措美县人民代表大会3个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法制司法监察和民族宗教委员会。负责参与上级委员会组织的立法工作;负责参与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全国及自治区、市人大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措美征求意见办理工作;负责审议有关议案、质询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结果报告;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协助上级人大常委会或者有关委员会在本地进行立法调研或者执法检查;办理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对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在民族宗教、外事侨务、监察司法、监督审查等方面法律、法规及相关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报告或建议、意见;负责督办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归国藏胞、监察司法等方面的代表议案和建议。负责承办人大代表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

(二)财政经济和农牧城建环境资源委员会。负责对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在财政经济、农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方面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决议决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报告或建议、意见;对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初审,并监督执行情况;负责有关法规草案的初审;负责组织、审查、督促办理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提出初审意见;负责承办人大代表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

(三)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对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新闻出版、食品安全、广播电视、体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及相关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报告或建议、意见;负责有关法规草案的初审;负责组织、审查、督促办理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提出初审意见;负责承办人大代表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四  措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是措美县人大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常委会领导有关会议、活动和服务工作;负责县人大常委会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常委会主任会议等会议纪要、记录和信息工作的整理。

(二)负责有关方志、年鉴、大事记等方面的编纂工作;负责人大工作的理论研究;负责围绕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中心工作开展各类调查研究;负责起草常委会工作报告、工作要点、领导讲话、工作汇报等。负责山南市人大措美县代表团的组织筹备、协调联络工作。

(三)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其他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协调工作;负责衔接、制定来我县视察(考察)、调研、检查组行程方案。

(四)受人大常委会委托,负责对选举、任免和代表工作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工作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指导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承办相关事宜;了解和反映下级人大工作情况,指导基层人大工作;负责组织闭会期间代表培训工作;负责联系驻措美县的全国、自治区、市级人大代表和县级人大代表,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必要的服务,组织开展代表视察和闭会期间活动,并起草相关报告。

(五)负责做好“人大代表之家”各项工作;指导县乡代表视察工作;接待代表来访,接受并整理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工作的交办、督办、协调、沟通等相关工作;建立和完善代表履职档案,承办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起草、印发常委会会议决定的人事任免文件;负责来信来访,并跟踪督办;参与重要信访事项调查、处理;负责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检举、揭发、控告;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常委会相关任免案的提出和协调事宜。

第五  措美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及措美县人民代表大会3个专门委员会不设内设机构。

第六  措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机关核定人员编制10名。部门领导职数5名(其中: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3个专门委员会分别设主任1名)。

第七本规定由县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二、机构设置

人大办2024年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措美县人民代表大会设3个专门委员会,即:法制司法监察和民族宗教委员会、财政经济和农牧城建环境资源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社会建设委员会,为正科级。措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1个办事机构,即:措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为正科级。

县人大办公室不设内设机构。

县人大办机关行政编制6名,领导职数5名,设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专委会主任委员3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4年度收入总计589.31万元,支出总计589.3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8.54万元,下降6.14%。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581.06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8.25万元,主要是“措美县智慧人大”系统建设项目款,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25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589.31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25万元,增加6.14%。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2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581.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1.0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58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58万元,占84.77%;项目支出89.72万元,占15.2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81.06万元,支出589.3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79万元,下降7.45%。支出减少38.54万元,下降6.14%。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8.25万元,主要是“措美县智慧人大”系统建设项目款,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25万元。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减少8.2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9.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8.54万元,下降6.1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9.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5.48万元,占80.6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26万元,占8.02%;卫生健康支出(类)28.65万元,占4.86%;住房保障(类)支出37.91万元,占6.4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8.29万元,支出决算为58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68.56万元,支出决算为45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年初预算为15.9万元,支出决算为1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4%;代表工作(项),年初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88万元,支出决算为4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97万元,支出决算为2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1%;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04万元,支出决算为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5 %。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91万元,支出决算为3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9.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8.3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1.2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17万元,支出决算为16.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6.8万元,下降29.6%,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支出比去年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1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1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油料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6.8万元,下降29.6%。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9.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8.87%。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行政运行、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代表工作”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

(三)部门评价结果

未涉及

(四)财政评价结果

未涉及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人大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1.2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1.03万元,下降4.6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人大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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