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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措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2025-09-28 17:32:44 来源:措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组织部门印发的“三定”方案文件为机要件,西藏自治区措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责和机构设置不适宜公开。

二、机构设置

措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1个,包括: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4年度收入总计449.96万元,支出总计449.9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88.48万元,下降16.43%。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449.96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8.48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449.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6.96万元,占92.67%;卫生健康(类)支出13.16万元,占2.92%;住房保障(类)支出19.84万元,占4.4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449.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9.9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44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68万元,占57.05%;项目支出193.28万元,占42.9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49.96万元,支出449.9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8.48万元,下降16.43%,支出减少88.48万元,下降16.4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9.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8.48万元,下降16.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9.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6.96万元,占92.67%;卫生健康(类)支出13.16万元,占2.92%;住房保障(类)支出19.84万元,占4.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9.96万元,支出决算为44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年初预算为29.41万元,支出决算为2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6%。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减少,结余单位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金(项)年初预算为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9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退役士兵家属优待金预算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年初预算为69.86万元,支出决算为6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9%。决算支出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结余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及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32.19万元,支出决算为21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8%。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减少结余人员经费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年初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1%。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结余双拥工作及退役军人“八一”建军活动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7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3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追加人武部民兵工作经费。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7%。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减少。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3%。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减少。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2.06万元,支出决算为1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4%。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6.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0.9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维稳补助及驾驶员差旅补助。公用经费5.7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的33.75%,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57万元,下降51.35%。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5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54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油料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06万元,完成预算的33.75%。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57万元,下降51.35%。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2.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结果(预算部门填写,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措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5.7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6万元,完成预算的68.86%;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1.33万元,下降18.79%。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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