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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措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2025-09-28 16:35:18 来源:措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第一条为规范措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称县政府办)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山南市机构改革方案》《措美县机构改革方案》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对政府办公室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政府办是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综合职能机构,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政府办加挂措美县外事办公室、措美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牌子。

第三条措美县政府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县人民政府的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县人民政府各类会议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有关文稿。负责县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络协调和衔接工作。

(三)负责统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备、清理和汇编工作。

(四)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的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

(六)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对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部署、重要决策和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八)负责组织办理县人民政府系统承担的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以及自治区政府和市政府转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督办。

(九)负责组织和参与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起草县人民政府关于经济发展和民生建设方面的重要文稿。

(十)负责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和政务信息工作,为县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负责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督查落实。

(十一)负责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及其便民化工作。

(十二)负责建立健全审批事项有关清单目录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对全县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汇总、流程优化,探索并组织实施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工作,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驻部门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在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公布办件结果。

(十三)负责政务服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县政务服务网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做好便民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政务服务业务的信息统计、分析整理等工作;负责审批服务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

(十五)负责对全县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及工作人员审批服务行为实时监督、预警和纠正违规审批服务行为;负责电子政务规划、建设、管理和应用。

(十六)指导基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涉及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相关的各类目录和清单的编制、调整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和流程再造。

(十八)围绕全县局势稳定、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工作进行外事调查研究,负责拟订全县外事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承办全县外事工作和港、澳事务等涉外活动。协调处理全县各类涉外事务。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律法规。

(十九)负责协助县政府接待访问的国宾、党宾、议员、外交官和国际组织等重要外宾。协助接待来县采访的外国记者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记者。负责全县外事礼宾接待工作。统筹安排县领导的外事活动。

(二十)根据授权,落实外国人进藏在藏管理办法,负责了解、掌握全县常驻外国人员和其他外国人活动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我县发生的涉外案(事)件。

(二十一)指导、协调处置涉外事务。负责统筹县对外民间交流交往工作。

(二十二)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县对外援助工作。统筹协调各级党组织做好对外交往工作。

(二十三)配合县委宣传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

(二十四)负责全县港澳事务,做好港澳同胞有关工作。

(二十五)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六)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县政府办公室不设内设机构。

(二)措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4名(含县政府领导编制),部门领导职数 5名,机关党组书记、主任1名,副主任4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4年度收入总计790.26万元,支出总计790.26万元,2023年收支总计834.7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44.50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减少,2023年项目经费数量17个、资金140.84万元,2024年项目数量12个、资金130.69万元。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790.26万元。其中包括一般财政拨款收入790.26万元。

无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无年初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790.2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4.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58万元。

(三)无年末结转结余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790.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0.2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79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9.57万元,占83%;项目支出130.69万元,占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90.26万元,支出790.26万元。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34.76万元,支出834.7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4.50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减少。支出减少44.50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减少,2023年项目经费数量17个、资金140.84万元,2024年项目数量12个、资金130.69万元。

(二)无财政拨款年初结转资金、无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0.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4.7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4.50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2023年项目经费数量17个、资金140.84万元,2024年项目数量12个、资金130.6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0.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4.89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52万元,占7%;住房保障(类)支出44.58万元,占6%;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4.27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54.57万元,支出决算为79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机构(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97.46万元,支出决算为63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机构(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6.68万元,支出决算为5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2.09万元,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8.33万元,支出决算为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0.01万元,支出决算为4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9.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0.1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96.8万元、津贴补贴290.99万元、奖金35.54万元、伙食补助费11.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5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3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37万元、住房公积金44.5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医疗费补助2.70万元、生活补助6.96万元。公用经费49.3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4.31万元、印刷费1.23万元、邮电费0.36万元、差旅费3.36万元、工会经费3.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7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无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无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87万元,支出决算为33.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0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9.21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藏CA5915车辆编制转到县委办。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8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8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3.87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油料费及维修维护费。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0.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政府办方志办工作经费”等1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办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49.3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7.27万元,完成预算的78%;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4.4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14.93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平方米1.11万元。

共有车辆4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非私人代步或常规商用,而是针对单位特定任务设计用途的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

XXXX(类)XXXX(款)XXXX(项),……;

XXXX(类)XXXX(款)XXXX(项),……。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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