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群团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群团工作部预算明细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四、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表
十五、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六、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群团工作部2025年度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群团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群团工作部是中共措美县委员会领导下管理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综合部门,为正科级。群团工作部加挂措美县总工会、共青团措美县委员会、措美县妇女联合会牌子。原措美县总工会、共青团措美县委员会、措美县妇女联合会的职责,划入县群团工作部。
县群团工作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
县群团工作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和山南“六个走在全区前列”,发挥党凝聚、联系、服务职工群众、青少年、妇女儿童职能。
一是按规定权限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和工会经费预决算审批工作。负责本级工会经费和资产管理,对下一级工会资产管理实施监督。负责对本级和下一级工会的经费收支、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承担机关内部审计相关工作。了解和关心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教育。指导和组织实施送温暖、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工会有关农牧民工的服务协调工作,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负责职工疗(休)养事业的规划、管理和指导。承担职工信访工作。
二是负责拟订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并督促落实。维护团员权益,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组织实施全县团组织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共青团组织、团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相关规定,协助管理团干部。维护青少年利益,建立和完善青少年维权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社会事务工作。
三是妇女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在全县的有效实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提出工作建议,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为残疾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提供帮助,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县群团工作部不设内设机构。行政编制7名,领导职数4人。
第二部分 群团工作部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群团工作部2025年度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548.64万元。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548.64万元,同比减少57.5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原三家单位合并为一家,预算资金相比去年有所减少。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8.64万元,占100%。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548.64万元,同比减少57.5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原三家单位合并为一家,预算资金相比去年有所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15.15万元,占93.9%;项目支出33.49万元,占6.1%。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8.64万元,同比减少57.5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原三家单位合并为一家,预算资金相比去年有所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548.6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9.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5.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8.6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7.54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原三家单位合并为一家,预算资金相比去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8.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9.37万元,占8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5万元,占4.6%;卫生健康支出15.25万元,占2.8%;住房保障支出18.87万元,占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89.37万元、群众团体事务(款)489.3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3.49、行政运行(项)455.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5.1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5.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5.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5.2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5.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1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项)12.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8.87万元、住房改革支出(款)18.87万元、住房公积金(项)18.87万元;预算数为548.64万元。同比减少57.5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原三家单位合并为一家,预算资金相比去年有所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5.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4.7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167.89万元(基本工资34.84万元、津贴补贴108.36万元、奖金11.73万元、伙食补助12.96万元);干部职工体检费1.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5.1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14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万元(个人取暖费2.28万元、休假探亲费6.73万元);住房公积金18.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13万元(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24.17万元、维稳值班补助1.5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驾驶员差旅费)1.45万元)。
公用经费250.4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2.91万元(其中办公费1.16万元、印刷费0.3万元、邮电费0.24万元、差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万元、公务通讯补贴1.09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2万元);工会经费237.53万元(其中236.3万元占全县工会经费60%,1.23万元占群团工作部工会经费40%)。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1万元,公车运行费6.1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1.7万元,增长27.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原三家单位合并为一家,分配一辆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群团工作部1家行政单位以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8.6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7.54万元,降低0.9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原三家单位合并为一家,预算资金相比去年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3月底,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用车主要是我单位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7项,共计资金250.44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250.44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4项,分别是(党建经费、干部职工疗休养路费、“五四”活动经费、青年夜校活动经费、五一活动经费等,共计资金33.49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6.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