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一)措美县人民法院主要职能
基层法院管辖主要职责是什么
(二)基层法院管辖主要职责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
6.领导本院的监察工作。
7.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8.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治,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9.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措美县人民法院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机构。此次预算公开范围为措美县人民法院机关。
第二部分 措美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措美县人民法院(部门)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措美县人民法院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管辖的和认为应当由本院受理审判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3.审理自治区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案件,审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案件,受理不服基层法院裁决生效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基层法院再审。
4.依法审判由地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5.依法对基层人民法院行使案件指定管辖权。
6.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7.审判区高级人民法院交由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8.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对基层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进行业务上的监督、指导和工作上的统一协调、指挥。
9.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10.依法进行司法技术鉴定。
11.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12.管理本院司法行政事务及负责各基层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指导基层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和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
13.承办其他应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基层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和审判员,设立综合审判庭、政治部、执行局、立案庭组成,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
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除审理案件之外,还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人民法院对法律事务程序性的决定,如是否立案,称为裁定;实质性的案件审理决定,称为判决。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合议制,由该案的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合议。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审判员由地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在地方两次人民代表大会之间,如果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人民法院院长需要撤换,须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报经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设助理审判员,由本级人民法院任免。人民法院还设有书记员、执行员、司法警察等。各级人民法院要接受同级地方党委的政法委员会的领导。
综合上面的介绍,基层法院管辖主要职责主要有九个方面的内容。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基层法院主要职责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
第二部分
措美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措美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5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措美县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1172.37万元,比2024年减少9.81%,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其中:公共安全支出983.32万元,占预算数83.87%,比2024年减少17.52万元,减少率1.75%;社会保障就业支出76.55万元,占预算数的6.86%,比2024年减少5.38万元,减少率6.52%;医疗卫生支出46.41万元,占预算数的3.95%,比2024年减少3.26万元,减少率6.56%;住房保障支出57.41万元,占预算4.89%,比2024年减少4.04万元,减少率6.57%。增加的主要原因:综合工作计划及人员减少等多方因素,我单位2025年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二、2025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措美县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1172.3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983.32万元,占预算数的83.87%,社会保障就业支出76.55万元,占预算数的6.86%,医疗卫生支出46.41万元,占预算数的3.95%;住房保障支出57.41万元,占预算数的4.89%。
三、2025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5年山南市措美县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2.37万元,比2024年减少21.52万元,减少率1.80%;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安全支出983.32万元,占预算数的83.87%,比2024年减少17.52万元,减少率1.75%。
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589.65万元、比2024年增加35万元,增长率6.3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的4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72.09万元,比2024年增长34.1万元,增长率89.7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伙食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72万元、比2024年增长0.5万元,增长率3.51%。主要包括:维稳值班补助、通讯补贴、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项目支出51.95万元。比2024年减少3.04万元,主要包括:法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0%、党建经费、绩效工资60%。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3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包括:诉讼费。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3万元,案件审判(救助金)3万元比2024年增长3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包括:司法救助金。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减少0%。
(六)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305.3万元,比2024年减少40.7万元,同比减少11.76%。主要包括:装备经费、办案业务经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6.55万元,比2024年增长5.38万元,增长6.56%,其中:(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支出数76.55万元、比2024年减少5.38万元,减少6.56%;(2)就业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5年预算支出数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支出数57.41万元,比2024年增加4.04万元,下降6.57%。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72.37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72.3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172.3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983.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41万元。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72.37万元,比2024年减少21.52万元,主要原因:计划及人员增加等多方因素,我单位2025年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983.32万元,占预算数83.87%,社会保障就业支出76.55万元,占预算数6.86%,医疗卫生支出46.41万元,占预算数3.95%;住房保障支出57.41万元,占预算数4.8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859.19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909.75万元,减少5.57%。主要由于综合工作计划和人员经费减少等多方因素,致使我单位2025年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数1172.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0.2万元、津贴补贴275.76万元、奖金46.57万元、伙食补助费20.88万元、绩效工资76.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5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8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5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8万元、住房公积金57.41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38万元。
公用经费71.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万元、电费1万元、差旅费1.5万元、劳务费20万元、工会经费10.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邮电费7.3万元、食堂补助20.88万元、邮寄费0.4万元、培训费1万元、印刷费0.2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2.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72万元,主要包括:医疗费补助0.20万元、维稳补助10.94万元、电话费2.58万元、慰问金0.2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万元(执行救助金)。
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公务接待经费0万元。2024年财政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增减比例为0;公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经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与上年相等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相等,原因根据上年支出情况为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比例为0。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7万元,公车编制数为10辆,实有10辆。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与上年相同。
八、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措美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1172.37万元,2025年山南市措美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1172.37万元,预算减少21.52万元,同比减少1.80%原因为行政运行及项目增加。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干警人员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伙食补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医疗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及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为自行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山南市措美县人民法院资产原值合计84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14%;截止2025年12月31日措美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车辆4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5年措美县人民法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8.23万元,项目为法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0%为4.3万元、党建经费1.68万元、绩效工资60%为45.97万元、司法救助金3万元、2025年办案业务经费176.9万元、2024年装备经费128.4万元、诉讼费3万元、陪审员参审补助0万元。
第四部分
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