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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美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

2024-04-22 16:32:42 来源:措美县财政局

第一部分措美县财政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措美县财政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措美县财政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措美县财政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

措美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山南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财政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山南市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拟订全县财税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组织实施宏观经济政策,并提出工作建议,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山南市财政税收有关法律法规,配合山南市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监督执行;研究财税政策和财税体制,拟订符合措美实际的办法措施和实施细则。

(三)负责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指导相关工作;编制县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年度预算、执行、调整和决算情况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负责实施县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基层财政管理工作,促进基层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自治区彩票管理政策和相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负责指导审核全县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资金;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

(五)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实施国库业务。组织编制并上报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政府采购政策制度的制定,并指导有关业务,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协同做好政府采购对外事务。

(六)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政策。

(七)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拟订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指导县(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九)参与拟订全县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险资金(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社会保险资金(基金)收支、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工作。

(十)负责管理县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三)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工作,监测财政运行等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依规处理财政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措美县财政局不设内设机构,核定编制7名,部门领导职数4名。

第二部分措美县财政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措美县财政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科学精准编制的原则,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财政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791.92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87.7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政协提案办理经费和债务付息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财政局2024年收入预算1791.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1.3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0.6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局2024年支出预算179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59 万元,占14.04%;项目支出1339.72万元,占74.76%;政府性基金支出200.61万元,占11.2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791.92万元,比2023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87.7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政协提案办理经费和债务付息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1.9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0.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22.7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财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91.9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687.7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政协提案办理经费和债务付息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0.43万元,占66.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98万元,占2.18%;卫生健康支出15.22万元,占0.84%;节能环保支出18.07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19.49万元,占1.08%;债务付息支出522.72万元,占29.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行政运行2024 年预算数为417.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4年预算数为47.4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耗材购置及设备采购。

3.财政国库业务2024年预算数为3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农行代理费用及网络费用。

4.委托业务费2024年预算数为18.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费用。

5.其他财政事务2024年预算数为653.7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及政协提案办理费用和财政其他事务开支。

6.税收事务2024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税务业务工作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25.98万元,主要用于: 按规定缴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2024年预算数为15.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和按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024年预算数为19.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农村环境保护2024 年预算数为18.0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保护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11.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2024年预算数为322.11万元,主要用于:偿还一般性债务利息。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240.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0.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78万元,津贴补贴113.72万元,奖金12.29万元,伙食补助6.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9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5万元,住房公积金19.4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4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8万元,印刷费0.12万元,邮电费1.07万元,差旅费1.1万元,工会经费1.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5万元,主要包括:医疗费补助1.4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61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3 年预算持平。2024 年无公务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共用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财政部门业务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局2024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0.61万元,安排支出200.61万元。主要用于:偿还中央专项债券利息。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公务车辆保险6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财政局与市监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财政局计划选定一些项目,开展绩效目标管理评价工作,为今后预算编制提供保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用于保障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用于保障单位开展的其他预算编审管理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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