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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美旅游发展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

2024-04-19 22:11:02 来源:措美县旅发局

目录

第一部分 措美县旅游发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措美县旅游发展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措美县旅游发展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措美县旅游发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市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统筹协调全县旅游业发展,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工作;检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提出旅游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管理,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服务行为;监督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国家标准,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旅游行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四)承担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负责全县旅游产品的宣传暨促销工作;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五)组织全县旅游市场检查工作,指导全县范围内的旅游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处理全县旅游投诉案件,参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旅游交通运输;指导监督旅游商品生产销售和旅游娱乐活动。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规划,负责全县旅游系统和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全县旅游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加强旅游的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职责,加强农村旅游、红色旅游职责,加强旅游规划和景区(点)建设及管理职责,加强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的标准化体系建设职责。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措美县旅游发展局单位构成

措美县旅游发展局不设内设机构,单位核定总编制4名,部门领导职数3名。

第二部分

措美旅游发展局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措美县旅游发展局2024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县旅游发展局2024年度财政预算收入1991.15万元,财政预算支出1991.15万元。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与上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1.15万元,比上年增加913.25万元,增加0.85%。其中基本支出拨款收入161.49万元,比上年增加5.73万元,增加0.04%,项目支出拨款1829.66万元。比上年增加907.52万元,增加0.98%。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收入161.49万元,占预算收入的0.08%;项目支出拨款收入1829.66万元,占预算收入的0.9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养老金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16万元,用于每月缴存干部职工单位养老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机关事业医疗金支出(项)2024年预算医疗保险6.81万元,用于每月缴存干部职工单位医疗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款)机关单位公务员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公务员医疗补助1.77万元,用于每月缴存干部职工单位公务员医疗金。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机关单位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住房公积金10.62万元,用于每月缴存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5、社会保障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2万元,用于每月缴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53.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53.6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8.77万元,津贴补贴:82.15万元,奖金:8.41万元,养老保险14.16万元,医疗保险6.8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2万元,住房公积金10.6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13万元,伙食补助3.6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04万元;其中;办公费:1.10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差旅费:0.88万元,电费0.34万元,劳务费0.84万元,工会经费0.8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9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1万元;其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9万元,医疗费补助0.72万元。

四、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措美县旅游发展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元。

五、2024年度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措美县旅游发展局所有收支和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措美县旅游发展局2024年度收支预算1991.15万元。

六、部门收入总表说明

措美县旅游发展局2024年收入预算1991.1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一)工资福利支出153.63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0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1万元。

(四)项目支出:1829.66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24年措美县旅游发展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24年4月16日措美县旅游发展局无单独车辆(交通、文化,旅游共用一个车辆),2024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4年措美县旅游发展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8个,涉及预算1561.7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156.45万元;公用经费2个,涉及预算5.04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0.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1399.8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旅游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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