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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美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4-04-19 16:26:28 来源:措美县乡村振兴局

第一部分措美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措美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措美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措美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针政策和区党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抓好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具体工作;制定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谋划、审核、入库、实施等工作;做好每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及资金分配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

(三)负责全县脱贫群众统计、监测、动态管理工作;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

(四)负责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信息平台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西藏措美县乡村振兴局是措美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不设内设机构,核定机关编制6名,部门领导指数4名。实有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参照公务员4人、机关工人2人、事业管理人员1人。

第二部分  措美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单位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措美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乡村振兴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7796.66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29.8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66.7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3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7.34万元;农林水支出7565.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1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乡村振兴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96.66万元,2023年预算数增加313.54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增加经费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96.6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2万元,占0.5%;卫生健康支出23.35万元,占0.3%;节能环保支出137.34万元,占1.8%;农林水支出7565.59万元,占97%;住房保障支出30.16万元,占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0.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规定缴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9.36万元。主用于单位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137.34万元。主要用于县境内以及15个村社区生活垃圾转运。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垃圾兑换超市”试点示范村经费。

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737.63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工资奖金津补贴、开展日常工作公用经费、专项工作等经费。

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4545.71万元。主要用于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资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人畜分离建设附属设施项目等资金。

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2024年预算数为506.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专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社会发展(项)2024年预算数为258.0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专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1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贷款奖补和贴息(项)2024年预算数为243.2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专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1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4年预算数为169.27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扶贫志编纂第三方服务资金、财政专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4.0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和美丽乡村奖补资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0.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乡村振兴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1.84万元。

人员经费371.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2.27万元;津贴补贴176.16万元;奖金19.04万元;伙食补助8.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2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3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9万元;住房公积金30.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87万元;医疗费补助2.1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38万元。

公用经费10.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52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0.24万;差旅费5万元;劳务费0.96万元;工会经费1.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乡村振兴局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6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无公务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267.9%。

主要原因是由于今年全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预算经费增加、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1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乡村振兴局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预算支出与2023年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乡村振兴局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三公”安排的预算支出与2023年持平。

七、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乡村振兴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乡村振兴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7796.66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13.54万元。主要原因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增加经费预算。

八、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乡村振兴局2024年收入预算7796.6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166.78万元,占27.7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29.88万元,占72.21%。

九、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乡村振兴局2024年支出预算779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49万元,占4.9%;项目支出7414.17万元,占95.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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