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广大农牧民成功创业,促进农牧民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西藏自治区2019-2020年农牧民培训和转移就业行动方案》《山南市2019-2021年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和促进转移就业行动方案》《西藏自治区就业资金实施细则》《关于加大有组织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农牧民持续就业增收的意见》精神,对农牧民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进行创业补贴,为及时有效兑现农牧民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现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创办企业类型要求:户籍为山南市的农牧民,首次在措美县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所在地为措美县);
(二)申报时间要求:自2020年1月(含1月)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措美县市场监管局注册时间为准)创办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未申领过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者,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及以上且目前仍正常营业的(往年已享受过此项政策者不予重复兑现);
(三)补贴标准: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贰仟元整)。
二、申报材料
(一)《措美县农牧民首次创业补贴资金申领表》;
(二)措美县农牧民申领首次创业补贴资金信用承诺书;
(三)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四)经营实体店正面照2张;
(五)提供近6个月以上的收支流水: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方式。本次农牧民首次创业补贴申请材料以书面形式上交,创业者需备齐相关材料后报送至所辖乡(镇)初审。由所辖乡(镇)出具初审意见后,报送至措美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
(二)申报时间。符合申报农牧民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资金的,请于2026年6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政策咨询地点:措美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93-7402322
附件1.《措美县农牧民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资金申领表》

附件2.《措美县农牧民申领首次创业补贴资金信用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