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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美县藏语委办(编译局)关于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的公示

2025-12-03 15:52:56 来源:措美县编译局


    为进一步加强措美县藏语委办(编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不断推进法治执法建设,特公示以下内容:

一、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措美县藏语委办(编译局)

二、执法人员

措美县藏语委办(编译局)执法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执法证号

备注

1

旦增曲珍

26030776001

2

格桑玉珍

26030776003

3

仓决卓玛

26030776002

三、执法权限

序号

职权类型

职权名称

责任事项

行使主体

服务

电话

备注

1

行  政

检  查

社会用字检查

1.检查责任:根据规定定期不定期对社会用字进行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由县藏语委办(编译局)按要求提出责令限期整改。

3.移送责任:对违反社会用字相关规定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4.事后监管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督办。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措美县藏语委办(编译局)

08937406116

四、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五、执法程序


六、执法监督电话

措美县藏语委办(编译局)单位举报投诉电话:0893-7406116。

措美县藏语委办(编译局)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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