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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的公示

2025-01-06 15:45:00 来源:措美县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措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不断推进法治市监建设,特公示以下内容:

一、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西藏措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执法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执法机构名称

执法类别

执法证号码

执法区域

执法范围

1

边巴扎西

局长

西藏措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

26030730001

市场监管领域措美县

2

达娃扎巴

副局长

26030730002

3

尼玛卓玛

副局长

26030730003

4

陈江鹏

副局长

26030730008

5

索朗巴姆

四级主任科员

26030730009

6

李婷婷

四级主任科员

26030730006

7

仁增旺姆

四级主任科员

26030730004

    三、执法权限

执行国家、自治区、山南市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产品质量、消费维权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行政许可权、行政强制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奖励权等。

四、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本辖区内相关行政相对人进行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五、执法程序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如对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措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措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执法主体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六、执法监督电话

措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0893-7402117。

措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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