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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公示

2025-11-25 18:09:06 来源:措美县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透明度,优化营商环境,措美县交通运输局对执法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了执法主体、权限范围等内容,现面向社会予以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一、执法主体

措美县交通运输局作为本事项的执法主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交通运输领域的各项执法职责。

二、执法人员

序号姓名职务执法机构名称执法类别执法区域执法证件号
1阿旺次珍副局长措美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检查、行政监督

措美县境内26030717005
2仁青次旺运管所所长措美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检查、行政监督

措美县境内26030717001
3巴桑卓玛二级主任科员措美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检查、行政监督

措美县境内26030717003
4陆国宝四级主任科员措美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检查、行政监督

措美县境内26030717006
5白玛赤来加措工作人员措美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检查、行政监督

措美县境内26030717004

三、执法权限。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涉路施工、公路工程质量及安全具有行政检查权、行政监督权。

四、执法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西藏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五、执法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执法工作。

六、执法监督电话

措美县交通运输局单位举报监督电话:0893-7402468

措美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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