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域环境空气质量检测
措美县县域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点位1个,位于:措美县县委楼顶,每季度监测1次,每年4次。2025年第二季度环境空气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一级、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水质检测
措美县地表水监测断面2个:当许雄曲上游2km(雪热村)、当许雄曲下游1km(嘎达大桥),每月检测一次,全年12次。2025年第二季度地表水的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的Ⅱ、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及表2和表3的标准限值要求。
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检测
措美县设有3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检测点位,分别为:措美县措美镇丁那嘎沟水源地、措美县县城水厂二期、措美县措美雪拉水源地,检测频次为每季度监测一次,每年4次。经检测:措美县措美镇丁那嘎沟水源地、措美县县城第二期水厂本次集中式饮用水的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的Ⅱ类标准限值要求及表2和表3的标准限值要求。措美措美县措美雪拉水源地监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表1的Ⅲ类标准限值要求。集中式饮用水的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农村试点环境质量检测
1、农村试点村环境空气质量检测
措美县农村环境空气检测点设在哲古居委会,每季度监测一次,每年检测4次。农村环境空气的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二级浓度限值要求。
2、农村地表水
哲古水库(宗宗村处)检测指标中“水温、总氮”不做评价,其余检测指标的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农业面源污染源检测
2025年第二季度山南市措美县农业面源污染源监测共设置1个点位:措美镇雪热村切姆组恰巴河下游500m。每季度监测1次,每年4次。措美镇雪热村切姆组恰巴河下游500m地表水的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Ⅱ类标准限值。
六、监督性监测
对措美县城垃圾填埋场、哲古镇垃圾填埋场、哲古镇污水污水处理出口、措美县人民医院出水口、措美县哲古湖、哲古镇扎杂村污水处理厂,措美县污水处理厂、兴华商砼共计8个重点污染源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措美县城垃圾填埋场: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甲烷监测结果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9.3限值要求;地下水的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表1的Ш类标准限值要求。哲古镇垃圾填埋场: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甲烷监测结果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9.3限值要求。哲古镇污水处理站出水口:污水的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限值和表2限值要求。措美县哲古湖:地表水的监测指标的监测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表1的Ш类标准限值要求。哲古镇扎杂村污水处理站:污水的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符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4/T 0182 2019 )表2中的一级标准限值要求。措美县人民医院污水出水口:医疗废水的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46-2005)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限值要求。措美县污水处理厂:污水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限值和表2限值要求。兴华商砼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监测指标的检测结果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
七、声功能区监测
措美县功能区噪声监测共设置7个监测点位:人民医院急诊部门前、人民政府、水利局生活园区内、文化局门前、哲古镇朗吉家庭旅馆、哲古镇双联户ZA348门前、双联户CD155房屋门前。每季度监测1次,每年4次。2025年第二季度措美县所有点位昼间和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各点对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