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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美县住建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2020-05-27 15:53:37 来源:措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措美县住建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2020年5月22日

 

 

   

第一部分  措美县住建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措美县住建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措美县住建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措美县住建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第一部分 措美县住建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关于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关于山南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措美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措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是措美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城建工作,为正科级,加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牌子。

第三条  措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职能转变。

1、取消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遣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

2、将县直相关部门的市政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职责整合,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牌子,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城市市容、城市园林绿化等行业管理,及权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相关执法。

(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

(三)承担全县保障性住房的责任。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市的有关规定,拟订全县廉租住房、周转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自治区、县有关廉租住房资金、租赁住房补贴资金的安排和组织实施;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方案,指导、管理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

(五)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指导各乡(镇)编制村镇规划;负责城市勘测、市政工程测量和测绘管理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县城镇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加以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六)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方案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安置、房地产开发、产权产籍、交易、评估、中介工作。

(七)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负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管理勘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活动;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区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自治区统一定额;进行工程造价行业管理,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八)负责指导全县市政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组织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藏式传统建筑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

(九)承担规范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方案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县重点城镇的建设。

(十)承担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

(十一)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方案、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县直单位公有住房租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监督全县公有住房租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三)负责对城乡规划、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房地产市场等行业督导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已审批的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投诉举报等管理制度。

(十四)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城市建设的责任。负责指导全县城市市政设施、园林、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建监察工作;指导、监管各类房屋建设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防。

(十五)指导全县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治理、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管执法、城建监察等工作;负责确定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方面的管理体制。

(十六)负责制定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等工作。

(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完成措美县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城市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2、城市环境卫生方面的职责分工:(1)指导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建设、采取措施,保证处理设施正常运营。(2)指导城市、县城公共供水厂的建设、运营与管理,保障出水水质安全。(3)依法行使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4)依法行使城市建成区内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构成

一、措美县住建局无内设机构。由办公室负责住建局日常工作等。

二、措美县住建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名,参公编制5名。部门领导职数3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三、 措美县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四、 本规定由措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措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五、本规定自2019327日起施行。

第三部分 措美县住建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1、2、3、4、5、6、7、8

  第四部分 措美县住建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本年收入预算数592.38万元,同比上年度增加0.09%,全年支出预算数592.38万元,同比上年度增加0.09%。增加原因:20年比19年因单位职工增加而预算增加.项目预算增加,开工项目增加。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592.38万元,同比上年度增加0.09%。

    增加原因:20年比19年单位职工增加而预算增加和水厂运行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592.38万元,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93.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04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28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10万元

2、行政运行类工资福利支出311.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9.73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38万元。

三、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住建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2.38万元,同比上年度增加0.0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1.44 万元,同比上年度增加0.087,商品服务支出13.21万元,同比上年度增加0.071%。

工资福利支出:因单位职工增加而预算增加。

商品服务性支出:因单位职工增加而预算增加。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28万元,同比上年度增加0.024%。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10万元。同上年度无增减。

增加原因:20年比19年。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因水厂运行经费预算增加而增加。

  四、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住建局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8万元,同比上年度无增减.其中公务出国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8万元,同上年度无增减。公务用车数量:1辆公务用车。

 

  五、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补充说明

  (一)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政府采购,需要采购设备等,先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报备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报送局长办公会,经由局长办公会决议通过送财务室,由财务室填报《政府采购审批表》,送至财政局采购办处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住建局行政运行支出293.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1.4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3.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73万元。

 (三)行政项目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住建局行政行政项目支出238万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28万元,城市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10万元。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只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物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物、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支出。

城市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反映城市政府领导下,行政主管部门依靠专职队伍和社会力量,依法对道路、公共场所、垃圾、各单位和家庭等方面的卫生状况进行管理,为城市的生产和生活创造一个整洁、文明的环境。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所产生的消费。

农村基础设施:是指农村经济社会以及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措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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