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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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6-00510
文号:
发布机构: 措美县农牧局(科技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日期: 2026-06-26 05:10

措美县2026年持续促进农牧民增收若干措施(试行)

时间: 2026-06-26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尤为重要。全县农牧民增收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多措并举、着力在促进农牧民增收上下功夫、细筹谋、求实效,确保农牧民持续稳定增收。结合措美实际,制定2026年农牧民增收若干措施(试行)如下。

一、提高经营性收入水平

1.大力开展促消费活动。投入300万元结合不同季节、节日特点,举办各类主题的促消费活动,激活市场活力。依托区、市、县三级各项推介展销平台,助力更多优质农畜产品“进城入市”,拓宽销售渠道。(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农行措美县支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动农畜产品进机关。从干部职工(会员)福利资金中用于采购本地农牧特色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17万元。机关单位食堂采购本地农畜产品资金不低于总投入的10%,具体金额不低于110万元。倡导干部职工和单位通过“以购代帮”形式,采购结对户和联系村(社区)农畜产品,投入资金不低于28万元。积极推介具有相关资质的农畜产品进入“832”平台,进一步扩大采购覆盖范围。(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群团工作部、教(体)局、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配合单位:统战部、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卫生服务中心、税务局、检察院、法院、农行措美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3.推动牲畜年均衡出栏。积极引导农牧民群众转变传统养殖观念,抓住牲畜膘情最佳期,加大前三季度出栏力度,逐步实现四季均衡出栏。在落实自治区牛羊出售补贴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其中牛出售补贴每头提高100元、羊出售补贴每只提高50元。补贴对象须符合2026年牛羊出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提标补贴享受时限为2026年前三季度,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投入资金不低于4万元。(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财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深化农文旅融合发展。依托哲古湖景区、玛悟觉寺、古如拉错以及古堆地热温泉康养基地等旅游资源为重点,深度挖掘特色风光核心元素,推动农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带动周边乡村经济提升,助力参与乡村旅游经营的农牧户、民宿经营者、旅游合作社等主体增收创收,投入资金不低于63万元。(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推动产业协同提质发展。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持续完善农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全产业链体系,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大力推广优良畜种评比赛事。投入15万元以“赛事+良种推广+产品展销会”模式,举办优良畜种赛事活动,促进全县优良畜种和特色资源推广。(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投入8万元实施500亩良种推广工作,投入70万元对全县承包耕地全面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高工资性收入水平

8.持续发挥“以工代赈”作用。充分挖掘重点工程项目用工潜力,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带动效应,确保增加群众收入不低于总投资的40%。本级投入500万元实施人大票决制项目、投入200万元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投入400万元实施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入11.1万元(县级30%配套)实施高标准农田管护等项目,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确保增加群众收入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45%。(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人大办、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9.强化劳务输出服务保障。投入50万元足额兑现农牧民组团式区外就业补贴、跨区域组织化务工路费补贴、务工补贴等惠民政策。进一步激发劳务经济组织、劳务经纪人及各类团体带动农牧民就业增收的积极性,组织我县农牧民开展转移就业,且就业人员年度累计就业时长达到 3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人数累计25人以上(每人累计工资不低于9000元)的,对劳务经济组织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劳务经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落实实名制登记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机制,规范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0.持续加大国土绿化力度。投入190万元开展以公路沿线为主的区域实施国土绿化建设,组织群众参与种植、养护,带动群众增收。(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提高财产性收入水平

11.拓宽村集体经济规模渠道。落实《全面消除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拓宽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投入不低于20万元,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入水平。不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三变”步伐,增加财产性收入。(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持续强化各方分红力度。持续推动产业项目“四个一批”提质增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拉康电站和山南市专业市场项目收益中安排162万元进行扶持分红,带动农牧民增收。健全村级集体经济运营管理、收益分配、监督公示全流程机制,盘活集体草场、土地、闲置资产及特色产业资源,壮大集体经济营收底盘。进一步规范收益分配方案,合理提高农牧民分红比例,全年各类分红总体规模不少于1500万元。(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提高转移性收入水平

13.全面落实惠民利民政策。严格落实自治区“十项民生工程”和山南市“十件民生实事”,持续督促落实各类惠民利民政策资金,着力提升预算执行绩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各涉及惠民资金落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4.实施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投入2万元进一步加大党内关怀帮扶力度,针对家庭困难、身患疾病但致富发展愿望强烈的党员开展精准帮扶。采取一次性无息贷款,原则上每人贷款资金不超过5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对党员因参加重大任务,出现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的,发放一次性救济金2000元,对年老体弱、丧失劳动力、子女上学等原因导致常年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100元,助力其改善生活条件。(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5.强化防止返贫救助帮扶。投入50万元防止返贫救助资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施救助,足额兑现防止返贫应急救助资金,切实筑牢防止返贫致贫底线。持续发挥“补金融短板、促普惠增长”的小额信贷作用,鼓励群众创业,带动群众收入。(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农行措美县支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6.落实激励帮扶政策。教育领域投入20万元鼓励县域学生勤学奋进、升学成才,助力农牧民家庭减负增收,立足措美县教育发展实际,构建覆盖各学段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和“进步优秀生奖励金”等教育八大类激励资金;民政领域投入不低于4万元,作为适龄青年入伍奖励资金,做到应助尽助、应奖尽奖,促进群众增收。(牵头单位:教育局、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本方案试行1年,由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负责解释。除明确规定外,第12项分红计算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2026年10月31日,其余举措执行时间为2026年1月1日-2026年11月15日。各牵头单位要在本措施印发1月内制定细化落实措施,广泛宣传发动,高效推动落实。

附件:措美县促进农牧民增收措施任务分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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