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美县住建局关于对3家建筑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的通报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日常管理和执法监督,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近期我单位对3家企业处罚17.03万元,现通报如下:
一、国网西藏措美县供电公司周转房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履职,委派人员无任命文书,且多次检查发现同样问题;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对西藏明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罚6.71万元,对项目经理、安全员分别处罚0.5万元、技术负责人处罚0.3万元。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形同虚设。对枣庄力源电力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处罚3万元,总监理处罚0.5万元。
二、措美县古堆地热温泉康养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未在岗履职,且经多次检查发现同样问题。对四川中蜀聚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罚5.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