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山南市措美县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实施方案(2023—2035年)
前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系列重要文件,持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强调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明确“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2024年7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再次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彰显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
西藏作为青藏高原主体,是我国重要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明确提出坚持生态保护第一、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要求,为西藏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根本遵循,特别是强调“保护好西藏生态环境,利在千秋、泽被天下”,并赋予西藏“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在推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上不断取得新成就”的发展使命。山南市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部署,2020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推进实施《山南市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实施方案(2023—2035年)》等重要决策,聚焦“到2035年全面建成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的总目标,高起点谋划、高站位布局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措美县地处西藏南部喜马拉雅山脉北麓,是青藏高原生态系统的关键节点,是南部喜马拉雅自然生态保护区的重要片区,在维护藏中南生态平衡、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传统文化与高原生态环境深度融合形成了独特的生态文化体系,是藏源文化旅游带与山南中部生态治理绿色发展探索区域的重要节点。措美县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是筑牢藏中南高原湖盆山原区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依托,是打造高海拔大规模清洁能源基地的战略支撑,是维系千年文脉促进传统文化与生态文化融合发展的核心路径,是构建“清洁能源+特色农牧+生态文旅”产业矩阵引领绿色低碳发展的关键载体,是重塑雅拉香布雪山-哲古湖自然保护地体系实现超高海拔人地和谐的实践典范。
编制《西藏措美县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是全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山南市关于“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实施方案》对建设生态安全屏障战略地、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示范地、建设自然保护样板地、建设绿色发展试验地、建设生态富民先行地和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五地一体系”作出具体部署,筹划6大领域26项具体任务与措施,布局6个核心方向、76项重点工程,总投资约70亿元。《实施方案》是全县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性、纲领性文件,是全县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的行动纲领与实践路线图,旨在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的措美新样板,奋力谱写美丽西藏的措美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