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美县人民政府关于达瓦平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委、办:
根据《中共措美县委员会关于达瓦平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中共措美县委员会关于巴桑群旦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精神,经2024年措美县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达瓦平措的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汪凯的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职务;
免去次旺单增县财政局(国资委)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维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正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杨斌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郭长栋县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局、乡村产业发展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局长(副队长)职务;
免去巴桑群旦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洛桑曲珍的哲古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次仁曲宗的县财政局(国资委)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免去德吉曲珍的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拉巴岗祖的古堆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孙海楠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次旦晋美的乃西乡公安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周佳勇的哲古镇公安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强巴玉珍的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飞飞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方成的扎西曲林寺警务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蒙的县农牧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斌的措美镇卫生院院长职务;
德吉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黄玉元任哲古镇司法所所长;
论珠任古堆乡司法所所长;
次曲任县财政局(国资委)副局长(副主任);
张丹任县财政局(国资委)副局长(副主任);
尼玛玉珍任县教育局(体育局)副局长;
宗吉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吕炜华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李秀杰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冯滔任哲古镇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高程鹏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旦志旺久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次仁加措任乃西乡公安派出所所长,免去其乃西乡公安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扎西罗布任乃西乡公安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安徽广场便民警务站站长职务;
穷达任安徽广场便民警务站站长;
仁青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党东东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吕鹏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普布卓玛任措美镇卫生院院长;
强巴尊珠任扎西曲林寺警务室主任,免去其扎西曲林寺警务室副主任职务;
其米旺杰任扎西曲林寺警务室副主任;
魏祥任县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局、乡村产业发展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局长(副队长);
旦增加措任措美镇公安派出所所长;
益西顿珠任县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级);
旺堆任县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达嘎央宗任县藏医院副院长,免去其乃西乡卫生院院长职务;
拉珍任乃西乡卫生院院长;
夏正军任哲古居便民警务站副站长,免去其安徽广场便民警务站副站长职务;
龙俊才任安徽广场便民警务站副站长;
尼玛曲珍任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索朗拉姆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副主任(副局长);
陈兴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副主任(副局长);
冯滔、次仁加措、旦增加措、黄玉元、论珠、次曲、张丹、吕炜华、李秀杰、旦志旺久、穷达、仁青、党东东、吕鹏、普布卓玛、其米旺杰、魏祥、益西顿珠、旺堆、拉珍、龙俊才、尼玛曲珍22名同志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