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解决在建工程比例大、计入固定资产比例较低等问题,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财建〔2019〕1号),并且自治区财政厅就落实《通知》精神提出了相关要求(藏财建〔2019〕15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