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美县农牧局关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措美县农牧局关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藏农厅发〔2018〕590号文件指示要求,我局联合县商务局、公安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和县4个乡镇共10家单位,对我县境内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整治总体目标
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整改率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达到100%,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100%,形成有效震慑氛围,2019年春节前,我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以长效机制建设为目标,引导全社会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二、整治情况
紧紧围绕各联合部门的分工职责,对我县境内的6家小作坊、89家小商店、11家小摊点、23家小餐馆和经营主体,采取以重点排查、及时收缴、就地处理的方法,重点对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对假冒食品(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牛肉、假羊肉);“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食品进行了全面有效的清查和整治。经清查我县市场一是未出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情况,二是未出现无证经营违法情况。
三、存在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食品生产经营分散、环节又多,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淡薄,诚信体系和行业约束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生产经营不规范,存在潜在隐患;二是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还需加强,部门间相互交流沟通机制仍需健全完善。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食品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督促引导食品企业严格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加大对摊点商贩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我局将积极主动配合商务、工商、食药、公安等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整治工作,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认真做好2019年春节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
措美县农牧局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