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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9-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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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措美县人社局(公务员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组配分类: 其他信息
发文日期: 2019-01-19 06:09

措美县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

时间: 2019-01-19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任务和特别是贯彻落实山南市召开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从源头治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突出问题的意见和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提高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科学化、法制化建设水平1212日,措美县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措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拉巴卓玛主持会议并作安排部署。信访局、法院、发改委、公安局、商务局、住建局、司法局、教育局、水利局、交通局、发改委、住建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县劳动监察大队队长金通篇传达了《措美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制度》(措劳监〔201815)文件内容,通报了措美县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情况和措美县2018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会上,各联席会成员单位就我县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作交流发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拉巴卓玛就如何做好我县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从四点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各成员领导小组要及时成立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每月调度和主要领导亲自处理,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的工作,形成分工有责,协调推进的强大合力。二是各项目单位要经常性深入施工点,开展民工工资支付清查及合同签订核查工作,并实时开展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工作。三

是对县管辖工程项目,项目单位要全程对建设质量和效益跟踪的同时,督导施工企业及时支付民工工资;特别是对承接区、市直管项目的企业,加大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建立通报机制,杜绝出现区、市直管项目存在双管双不管的现象;对承接民间投资项目企业,综合利用司法、行政、教育等手段,解决好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存在的问题。四是我县劳动监察部门与各项目业主单位要做好沟通衔接,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情况进行相互交流,及时掌握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建立信誉评价机制,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将有无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重要准入条件;建立联系单位集中排查机制,坚持在岁末年初及重要节庆点期间进行集中排查;业主单位及时督促新建工资项目施工企业及时缴纳保障金。切实压实责任,严格督查、严格问责,对相关政策制度落实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程序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视情况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问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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