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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美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2021-12-23 21:33:34 来源:措美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20日在措美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措美县财政局(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措美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措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报告,请予以审查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我县编制人数924人,较上年度增加68人,年末实有人数1029人,较上年度增加6人。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我县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67743.25万元,较上年增长29.14%。负债总额14729.41万元,较上年增长-3.86%。净资产53,013.84万元,较上年增长42.75%

1.资产分布情况。我县行政单位国有资产60839.32万元,占89.8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6903.93万元,占10.19%,其中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国有资产0万元,占0%

2.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43507.83万元,较上年增长20.56%,占资产总额64.22%;固定资产13,001.74万元,较上年增长58.31%,占资产总额19.19%;在建工程669.64万元,占资产总额0.99%;无形资产167.34万元,占资产总额0.25%;公共基础设施2580.44万元,占资产总额3.81%

3.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土地、房屋及构筑物8924.12万元,占固定资产的68.64%(其中,房屋8652.05万元,占固定资产的66.55%);通用设备1683.72万元,占12.95%(其中,车辆661.1万元,占5.08%,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万元,占0%);专用设备1266.68万元,占9.74%(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154.7万元,占1.19%);文物和陈列品83.99万元,占0.65%;图书档案21.84万元,占0.17%;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021.4万元,占7.86%

(二)具体管理情况。

1.资产配置情况。2020年度,我县配置固定资产5587.01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配置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677万元,65.81%;配置通用设备720.75万元,占12.90%;配置专用设备959.03万元,占17.17%;配置文物和陈列品2万元,占0.04%;配置图书档案0.52万元,占0.01%;配置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27.72万元,占4.08%。从配置方式分析,新购4543.02万元,占81.31%;调拨0万元,占0%;接受捐赠0万元,占0%;置换0.28万元,占0.01%;其他方式新增1043.71万元,占18.68%

我县配置无形资产17.51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配置专利0万元,占0%;配置非专利技术0万元,占0%;配置土地使用权0万元,占0%;配置计算机软件17.51万元,占100%。从配置方式分析,新购17.51万元,占100%;调拨0万元,占0%;接受捐赠0万元,占0%;置换0万元,占0%;其他方式新增0万元,占0%

2.资产使用情况。

1)资产自用情况。截至20201231日,我县自用固定资产21253.31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其中:在用21097.12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99.27%;闲置12.16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06%;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144.03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68%。自用无形资产336.38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100%;其中在用336.38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100%;闲置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

2)出租出借情况。截至20201231日,我县出租出借资产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固定资产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无形资产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在建工程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其他资产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

2020年度新增出租出借资产0万元。

3.对外投资情况。截至20201231日,我县对外投资总额0万元。其中,短期投资0万元;长期债券投资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0万元。2020年度新增对外投资0笔,账面原值0万元。

1)资产处置情况。2020年度,我县处置资产0万元。

2)资产收益情况。2020年度,我县出租出借资产收益0万元。

(三)重点资产情况。

1.土地资产情况。截至20201231日,我县土地账面面积417726.37公顷。

2.房屋资产情况。截至20201231日,我县房屋账面面积81794.97平方米,账面价值11476.2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20661.38平方米,占房屋的25.26%;业务用房面积27516.41平方米,占33.64%;其他用房面积33617.18平方米,占41.1%。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81,794.97平方米,占100%

本年度新增账面面积14836.60平方米,账面原值3380.5万元。

3.车辆资产情况。截至20201231日,我县车辆账面数量79辆,账面原值3065.04万元,账面净值661.1万元。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75辆,占94.94%,出租出借0辆,占0%,待处置4辆,占5.06%

本年度新增车辆7辆,账面原值223.94万元。

(四)资产绩效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我县固定资产成新率为61.18%;公共基础设施成新率为100%

三、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

(一)建立完善制度,规范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藏财发〔200672号)、《西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藏财资字〔20147号)、《西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党办发〔201239号)、《西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藏财资字〔20155号)等管理办法以及县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要求,督促行政事业单位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二)强化基础管理,创新资产管理方式。一是认真调查清理,全面盘清资产总量。为全面掌握我县行政事业单位房产使用情况,2019年对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存量房屋资产总体情况开展统计调查,对单位实际占用、使用的房产总量、分布、结构、使用状态和权属等进行统计,为实现资产统一管理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强信息建设,实现资产动态管理。自建立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后,按照资产管理三个“全覆盖”要求,实现资产卡片、资产使用、资产处置、产权登记、资产报表和查询分析等事项全覆盖;系统初步实现动态管理,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对外投资、资产收益管理全覆盖,使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基本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审批事项逐步纳入网上审批全覆盖。

(三)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严格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的配置管理,结合单位资产存量,按资产类别、人员职级、资产最高限价、最低使用年限等配置标准,严格审核新增资产配置,盘活存量、控制增量。对资产未达使用年限、或已达到使用年限但仍有使用价值等不符合处置和更新标准的,一律不得处置和更新。

四、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当前我县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

(一)资产管理基础仍较薄弱。大多数单位无专门机构和人员,由财务人员兼代,加上有的单位无专职财务人员或财务人员流动过快,存在业不精、职不专,资产底数不清,导致实物和账、表、卡以及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不一致等现象。同时,还存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缺乏责任心和相应的专业知识,资产登记管理意识淡薄,资产购置后未及时入账,或登记信息不完整,致使固定资产丢失或者卡片与实务不相符,导致部分国有资产流失。

(二)资产权属不清。一方面与现行的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出入,不符合对这类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也带来了资产在清理登记、使用管理过程中的责任不明,不能保证资产报表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三)制度建设滞后。虽然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两部令的落实过程中我县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但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还存在部门不清楚、不执行,内控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等问题。同时,对县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未落实,致使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相对混乱。

(四)资产使用管理缺位。不少部门和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重购轻管”的现象,资产保管不善,正常的保养和维修得不到保障,造成设备快速老化,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如: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有的车辆损坏不及时维修,导致长期带病使用,导致最后产生高额修理费或者长期躺地不能使用,有的车辆不及时年审,致使车辆在公开处置时无法过户,只能做报废处理。

(五)账外资产数量较大。主要反映在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如: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资产没有纳入会计核算,国有资产游离在监督管理之外,资产没有做到账实、账账、账证相符,主管部门管理职能缺位。

(六)监管职能不到位。“财政—部门—单位”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还有待完善,主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能和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主体责任还有待加强,此外资产管理的队伍还比较薄弱,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还尚需巩固,管理的方法、措施还有待提升。

五、对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认识,克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把资产的配置、使用管理作为单位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做到管理使用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切实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减少资产浪费和流失。

(二)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理顺和巩固“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完善“财政部门一主管部门一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财政部门将按照转变职能、放管服的要求,落实综合管理职责,加强指导监督;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好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组织管理职责,认真落实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本部门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充分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主体责任,在资产管理岗位设置、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的衔接,构建既有联系又相互制衡的内部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效能。

(三)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保值增值。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和土地资产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不当流失,实现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加快建立与当前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相适应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逐步实现国有资产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在未来2-3年内,逐步对县直及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管理、出租的房屋和土地资产进行清理登记,明晰国有资产产权,完善不动产登记手续。根据资产使用性质分类管理:办公用房统一登记办证;经营性资产(含闲置资产),实行统一管理、集中经营,盘活资产,放大国有资产功能,提高其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和贡献率。

(四)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有序。持续开展摸清家底工作,引入第三方中介服务加大清查力度,按照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清查核实资产,做好账务处理;科学调剂资产使用,减少重复配置,加快闲置资产盘活进度,对不能满足行政事业单位履职的资产,按规范程序进行处置,充实财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根据同级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以及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的工作需要,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具备条件的资产管理事项逐步实现网上办理。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面、准确、完整、动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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