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山南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山南市2026年度旅游民宿带动农牧民增收奖励方案》相关规定,县文旅局严格依照申报标准,对辖区内民宿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等全部合法经营资质,并已正常持续经营两年以上”等前置条件进行了核查。
方案明确,申报民宿须满足“经营性客房建筑层数不超过四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民宿主人需深度参与接待服务,能够为游客提供餐饮、农牧生产体验、自然生态观赏等在地化体验活动”等要求。其核心排除条件规定:“2025年度已获得同类奖励的民宿”,以及“存在偷税漏税行为、违法违规经营记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旅游投诉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民宿”,均不纳入奖励范围。申报主体亦被限定为“同一经营地址、同一投资主体,仅能以一个民宿整体进行申报,不得拆分或重复申报”。
经综合评估,措美县现有民宿整体经营规模有限,在经营业态、硬件设施、服务品质等方面普遍与前述标准存在一定差距。为严格遵守政策评审要求,秉持实事求是原则,避免为满足奖励条件而临时拼凑材料,经研究决定,措美县将暂缓申报2026年度旅游民宿带动农牧民增收奖励项目。
后续,措美县文化和旅游局将持续推进民宿行业提质与规范整治工作,引导经营主体完善各类证照手续,参照国家标准提升硬件配套设施、环境卫生水平与服务品质,逐步培育发展规范、优质的乡村民宿业态。待经营条件成熟后,将积极对接并申报相关奖励政策。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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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