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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机动车维修企业及时办理注销手续的公告

2026-08-04 11:35:42 来源:措美县交通运输局

措美县各机动车维修经营户: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机动车维修行业经营秩序,落实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全覆盖管理工作要求,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关于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清理摸排和电子健康档案全覆盖整改工作的通知》(山运管字〔2026〕9号)文件精神,措美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辖区机动车维修经营主体全覆盖清理摸排工作。

经核查,我县运政管理系统备案机动车维修企业共4家。上述备案企业均已实际停业、终止经营、退出市场,但未按照规定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办理相关手续,形成空壳备案主体,占用行业备案资源,扰乱行业正常监管秩序。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管理,现发布催告公告,相关企业名单详见附表。

一、法规依据

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办理备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变更。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告知原备案机构。

二、催告事项

1. 办理备案终止相关手续

本次摸排确认已停业、终止经营的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携带经营者身份证、营业执照、机动车维修备案回执等材料,前往措美县交通运输局办理备案终止相关手续。

逾期仍未主动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在运政管理系统对企业经营状态标注为停业,并对外公示企业经营异常状态。相关主体不得继续以备案机动车维修企业名义开展维修经营活动;若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我局将依法开展核查处置。

2. 及时办理备案信息变更

正常经营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地址、负责人、维修类别等备案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办理备案信息变更手续,确保运政系统备案信息与实际经营情况保持一致。

三、相关提示

相关经营者如对本次公告事项存在疑问,可及时与措美县交通运输局沟通咨询。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措美县政务服务大厅交通运输服务窗口   

联系人:仁青次旺  

联系电话:18989933322    

特此公告。

附件:已停业、终止经营、退出市场需办理注销的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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