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关于调整优化农牧民跨区域就业路费补贴兑现程序的通知》(藏人社发〔2025〕28号)和《山南市农牧民跨区域组织化转移就业务工补贴兑现方案(试行)》(山人社发[2025]50)文件有关要求,为及时有效兑现我县农牧民组织化转移就业相关补贴资金,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核等程序,确认55名农牧民符合跨区域组织化就业路费补贴和56名农牧民符合组织化跨区域务工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
二、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资格、拟兑现补贴信息有异议的,均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措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一)联系电话:0893-7402322;
(二)联系地址:措美县人社局2楼203就业服务中心;
(三)反馈要求:反映异议需实名提出,并提供具体事实依据及联系方式,匿名或无实质依据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措美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三、其他说明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核查不成立的,将按规定程序兑现补贴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