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西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山南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要求,现已完成实地勘测登记、影像采集、价值评估、专家评审论证等工作。根据山南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措美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点审核认定的批复》(山文物普查办字〔2025〕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中登记的36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予以公布。
附件:措美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措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1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西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山南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要求,现已完成实地勘测登记、影像采集、价值评估、专家评审论证等工作。根据山南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措美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点审核认定的批复》(山文物普查办字〔2025〕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中登记的36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予以公布。
附件:措美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措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