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已成为制约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之一。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动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建立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作用,有效弥补供水及污水处理合理成本、保障供水及污水处理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提高干部群众节约用水意识。
前期做了充分的调研论证和污水处理收取成本监测,邀请各乡镇、各单位部门、不同行业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召开了听证会,结合相关政策文件与我县实际需求,编制了《措美县污水处理收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制定了收费内容、收费方式、实施范围等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广泛性,推动《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进,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特此函告。
一、基本情况
居民、非居民和特种行业污水处理费价格:0.95元/吨。
二、污水处理费收取范围
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凡向措美城区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和标准缴纳污水处理费,包括使用各自水源的用户。
三、污水处理量和收费方式
污水处理量根据用户水表确认,即使用一吨自来水收取一吨污水处理费,每月根据用户水表同水费一同收取。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至8月17日。如对《措美县污水处理实施方案》有异议,请于征求意见期内向措美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和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问题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3-7402172
来信地址:措美县其夏路
邮政编码:856900
措美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