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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措美县供暖收费实施方案》 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2025-08-11 10:25:00 来源:措美县发改委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干部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县供暖设施逐步完善,供暖设备设施运行维护需政府承担大量资金,为了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建立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作用,有效弥补供暖合理成本、保障供暖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前期做了充分的调研论证和供暖收取成本监测,邀请各乡镇、各单位部门、消费者代表召开了听证会,结合相关政策文件与我县实际需求,编制了《措美县供暖收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制定了收费内容、收费方式、实施范围等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广泛性,推动《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进,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特此函告。

一、基本情况

措美县县域和哲古镇供暖总面积为18.67万平方米,采取供暖方式为太阳能集热、蓄热+低温空气源热泵辅助供暖方案。其中:县域供暖项目总投资2.386亿元,供暖面积为17.3万平方米。供暖区域包含全县党政机关、住宿区域、学校、医院、五保户集中供养中心等。该项目已于202411月完工,且在2024年已试运行。措美县哲古镇供暖项目总投资699.88万元,供暖面积约为0.95平方米。供暖区域为哲古镇政府办公楼、住宿区。20247月完工,且在2024年供暖季已试运行;中直单位供暖面积0.42万平方米。供暖时间措美县县域每年111日至次年430日;哲古镇每年111日至次年530日。

二、收费标准与分类定价

根据《西藏自治区清洁供暖设计导则》的建议“西藏自治区按照面积收费,并对用热单位进行分类收费,为公建、职工、居民、学校制定不同的收费政策,公建按照面积收费,职工的收费为供暖补贴和自行承担部分。对居民采用优惠热价,学校、福利院类为公益类项目,免收供暖费用。具体热费价格需考虑供暖期天数、运行成本、运营企业的正常运转以及政府和居民的承受能力。”结合措美县用户性质及收入水平,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

1、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7.6/

2县本级干部职工(含抽调、援等在措美县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居住在周转房、廉租房、公租房及其他住宿区域的中直区单位干部职工、外来经商务工人员5.5/

3低保户、特困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协警、政府购买岗位、西部志愿者、各类专干、临时工、三支一扶等低收入人群1/

三、收费方式与操作细则

1.收费模式:

按月缴纳供暖费,计算公式为:月供暖费用=适用单价×房屋面积。

2缴费渠道: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线上线下服务:

线上服务:通过农行APP、微信支付等形式开展。

线下服务:措美县设立线下代收点。特别对独居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收缴服务。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811日至817日。如对《措美县供暖收费实施方案》有异议,请于征求意见期内向措美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和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问题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3-7402172

来信地址:措美县其夏路

邮政编码:856900

措美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202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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