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措美县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要点,以执法大练兵工作为抓手,扎实开展了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措美县分局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共开展生态环境执法96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92余人次,督促问题整改19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1个。接到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2个,依规解决2个,办结率100%。
(一)持续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
按照上级大练兵活动方案、步骤及工作要求,将大练兵工作充分融入日常执法工作中,强化行政处罚案件查处力度,紧盯矿山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办理,污水、垃圾污染治理等方面为重点,严格落实移动执法系统规范化应用,确保每月人均上报有效检查记录数量不少于4条。
(二)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医废处置中心等重点基础设施的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认真办理环保举报投诉案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坚持监管服务并重,助力重大建设项目绿色发展,服务指导重大建设项目落实施工过程中的水、气、土、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强化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等宣传教育,提升参建单位和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意识,督促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生态环境问题落实整改。开展砂砖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对砂石场、砖厂的生产情况、设施设备拆除情况以及生态修复工作进展等内容进行排查整治。强化公路建设项目日常管理,履行统一监督管理职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矿山领域存在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立案。对辖区内通讯、汽修、电瓶维修、电动车维修等涉及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和环境风险排查。
(三)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针对建设项目、医疗企业、环保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送法入企”、“集中宣讲”活动,指导企业(项目)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增强企业自觉守法主体意识;开展生态环保领域“一刀切”自查自纠工作。
(四)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确保办公电话、手机24小时畅通;法定节假日、重大活动、汛期等敏感时段,提前做好工作计划,落实落细值班值守责任。投入178901.55元,修订《措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全县生态环境安全;督促重点监管企业开展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工作。
(五)配合县高地办开展两级督察整改工作
按照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开展督察整改领域执法检查,确保全县督察整改工作不逾期、不落后。
二、存在问题
(一)自身专业素质有待提升。目前局内执法人员均兼职执法,自身执法业务能力不足,存在“本领恐慌”现象。
(二)监管对象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够。企事业单位落实自身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欠缺,环保法律法规学习不够,环保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对自身环保职责不明,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些企事业单位环保人员专业素质不高,日常环保管理落实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措美分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检查力度,推动全县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切实守护好措美冰天雪地、绿水青山,守护好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一)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素质。采取“自学+集中学”的模式,提高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专业能力素质;持续落实执法“大练兵”要求,坚持在实战中练兵,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能力,锻造执法铁军。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升环境保护意识。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充分将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融入日常执法监管全过程,面向监管对象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升监管对象环保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