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山南市委员会、山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山党发〔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主动认领6个共性问题,4个个性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4个问题7项措施,且佐证资料齐全。现将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2024年6月18日至6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措美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二、公示内容
附件:已完成整改且佐证资料齐全的7项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联系单位:措美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3-7402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