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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美县人民政府关于《哲古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 — 2035 年)》成果的公示

2023-05-25 16:41:48 来源:政府办

为了严格保护和永续利用哲古风景名胜区的风景名胜资源,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GB/T 50298—2018)等有关规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协同技术支撑单位开展了哲古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工作,现将哲古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主要成果公示如下:

风景名胜区总面积209.71平方公里(20971公顷),由三个景区组成,分别为哲古湖景区、藏野驴栖息地景区和藏牧景区。核心景区为哲古湖水体区域,面积56.31平方公里,占整个风景名胜区的26.85%。

风景名胜区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三个层次,实施分级保护控制。一级保护区主要为哲古湖水体区域,面积为56.31平方公里,全部为水域;二级保护区主要包括哲古湖周边湿地和草地,面积为35.37平方公里,其中湿地面积为21.66平方公里;三级保护区,面积为118.03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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