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党组书记、县长邢飞主持召开2024年政府党组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第8次集中学习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相关章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十一章)、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以及相关文件精神;有关同志围绕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了交流研讨发言。县政府在家党组成员、副县长,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划时代、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进一步凝聚了强大力量、擘画了宏伟蓝图、发出了改革强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发表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催人奋进,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理论性、战略性和指导性,为我们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牢牢把握“七个聚焦”,坚决贯彻“六个坚持”的重大原则,扎实推动“十四个方面”的重大部署,深学细悟力行全会精神,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到政府实际工作中,凝心聚力、奋发进取,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推动措美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准目标、明确方向,牢牢把握“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总要求,紧紧锚定根本任务,围绕学习目标,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抓出高质量好效果。一要始终严守工作纪律。党的工作纪律是规范党员干部职业道德、职业操守的行为准则。作为党员干部应该带头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把工作纪律贯穿各项工作始终,正确履行职责,主动担当尽责,以优良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二要始终严守生活纪律。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作为党员干部在工作之余、单位之外必须严守生活纪律,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勤俭节约,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社会风气。三要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越临近收尾,绝不能有“一收了之”“过关就行”的松懈、侥幸心态,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常态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