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美县领导干部接访公告
2025-01-14 18:45:00
来源:网信措美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深入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信访问题化解力度,按照措美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工作责任制和落实“三级信访接待日”制度。现将2025年1月接访事项公告如下: 1.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据实提供其姓名(名称)、住址、电话和请求、事实、理由。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如实记录。 2.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3.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单位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单位不予受理。 4.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5.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 6.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对酗酒、闹事、情绪激动、缠访闹访及其他可能影响正常交谈的,暂不予以接待。 7.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合理、如实、有序、有效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