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9日,措美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县文旅局、文物普查办等单位,召开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潜在对象会商会议,紧扣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应保尽保”要求,部署县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认定工作。
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将遗产保护与和美乡村建设、文旅融合发展有机结合。县住建局汇报了依据山南市相关文件推进专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与会部门围绕潜在对象价值认定、保护范围等深入研讨,明确措美镇始建于20世纪40至70年代的两户一厂建筑,因具备独特历史风貌与时代价值,符合历史建筑认定标准,纳入潜在保护对象名录。县文旅局建议建立分类认定机制,精准区分历史建筑与文物保护单位,避免交叉重叠。
会议要求,各部门需强化协同联动与信息共享,对县域1911年以后建造的近现代有价值建筑开展全面核查,做到应查尽查;结合高原地域文化特色制定差异化保护措施,实现历史文化遗产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有机统一,切实延续高原城市文脉。

